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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4年度聘期考核及启动2025-2028年度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协同融合,促进学校教师队伍高质量绿色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拟开展2021-2024年度聘期考核及2025-2028年度岗位聘用工作。相关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师德第一标准,加强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表现考察,实行“一票否决”制度。突出立德树人为先,强化教育教学任务完成度审核,将教书育人成效作为先决条件。实行分级分类管理,针对不同岗位不同级别差异化设置标准职责,确保人岗相宜、人尽其才。落实“三位一体”要求,以服务支撑“双一流”建设关键业绩作为考核评价主要指标,实行代表性成果评价制度,引导广大教师潜心恒心履职尽责。

二、工作内容

1.本次岗位聘用工作面向在岗在编的学校A系列人员,包括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及工勤技能岗位人员,其中专业技术岗位包含教师岗位、专职辅导员岗位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不含新体系岗位人员。

2.本次岗位聘用工作主要包括聘期考核、分级聘用。聘期考核依据上一聘期内的岗位职责完成情况,经各级评审后,确定2021-2024年度聘期考核结果(合格或不合格)。分级聘用结合聘期考核结果、岗位聘用条件满足情况以及个人业绩贡献,经各级评审后,确定2025-2028年度聘用岗位。

3.2021年及以后入职的原体系教师岗位,以及2019年-2021年入职且通过首聘期考核的专职辅导员岗位、专职实验岗位和管理岗位等人员不参加聘期考核,仅参加分级聘用。2021年聘用的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以及2022年及以后入职的专职辅导员岗位、专职实验岗位和管理岗位等人员不参加本次岗位聘用工作。2025年6月及以前退休人员,不参加分级聘用,仅参加聘期考核。

4.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本次岗位聘用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学校事业编制,学校将依法依规进行解聘处理。

三、组织机构

1.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统筹学校岗位聘用工作,学校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工作,落实部署要求。

2.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委员会负责全校专业技术岗位考核与分级聘用工作;校管理和工勤技能岗位聘用委员会,负责全校管理和工勤技能岗位考核与分级聘用工作。

3.各二级单位成立岗位聘用分委员会,应包括内部委员和外部委员,负责开展本单位的聘期考核与分级聘用工作。学院岗位聘用分委员会总人数为9或11人,主任为院长、副主任为院党委书记,内部委员应包括学科专业责任教授、部分院领导、学院工会和教代会成员、青年教师代表,外部委员应为学校学部委员(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分委员会总人数的1/3)。其他二级单位岗位聘用分委员会总人数为9或11人(单位人数不足9人的,为单位总人数的2/3),主任为单位正职、副主任为单位副职,内部委员应包括部门领导、不参加聘用工作的教职工代表,外部委员应为学校其他部门领导(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分委员会总人数的1/3)。

四、整体计划

(一)聘期考核及聘用方案制定(2月28日前)

学校组织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聘期考核工作。各二级单位制定本单位新一轮岗位聘用工作方案,并组织本单位其他各类人员的聘期考核工作。

(二)聘用条件及岗位职责修订(2月至4月)

校学术委员会主持制定聘用条件及岗位职责基本要求,各学部在不低于学校基本要求的前提下,组织各二级单位修订本单位各类各级岗位聘用条件及岗位职责。

(三)分级聘用及岗责签订(5月至7月)

学校制定岗位分级聘用总体方案,组织专业技术二级、三级岗位分级聘用工作。各二级单位组织本单位专业技术四级及以下岗位、专职辅导员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及工勤技能岗位分级聘用工作。各单位组织开展各类人员新聘期岗位职责签订工作。

五、现阶段聘期考核工作安排

(一)成立岗位聘用分委员会

各二级单位根据要求成立岗位聘用分委员会,并在本单位内公示5天,提交学校审定备案后方可履行委员会职能。

(二)制定本单位岗位聘用工作方案

各二级单位制定2025-2028年度岗位聘用工作方案,需包含工作原则、组织机构、工作安排等内容,经岗位聘用分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至学校审定。

(三)开展聘期考核

1.考核内容

聘期考核应严格对标上一聘期的岗位目标职责,重点考察聘期内立德树人、科学研究、学科建设等突出业绩成果。

2.考核方式

各二级单位要积极发挥基层党支部,系、所、中心等基层组织的评价主体作用,经基层组织评议、岗位聘用分委员会评审、单位内部公示、二级单位议事机构审议后,将考核结果提交至学校审定。

3.结果运用

聘期考核结果合格的,根据分级聘用评审情况,确定聘用岗位级别;聘期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档次的,合同期满一般不再续聘。

(四)材料提交

各二级单位成立岗位聘用分委员会,请于2025年1月24日前将《岗位聘用分委员会名单》(附件1)word版及签字盖章扫描件发送至培养发展室邮箱(peifashi@bit.edu.cn)。

各二级单位制定本单位岗位聘用工作方案,并对专业技术三级及以下岗位、辅导员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及工勤技能岗位人员开展聘期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将作为后续岗位分级聘用工作的重要依据。请于2025年2月28日下班前将岗位聘用工作方案、《聘期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2)、《北京理工大学聘期考核申请表》(附件3)汇总后,提交至培养发展室(中心教学楼207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后续岗位聘用条件修订及分级聘用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1.岗位聘用分委员会名单

2.聘期考核结果汇总表

3-1.北京理工大学教师岗位聘期考核申请表

3-2.北京理工大学专职实验岗位聘期考核申请表

3-3.北京理工大学专职辅导员岗位聘期考核申请表

3-4.北京理工大学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聘期考核申请表

3-5.北京理工大学管理岗位聘期考核申请表

3-6.北京理工大学工勤技能岗位聘期考核申请表


北京理工大学人力资源部

2025年1月17日

(联系人:祁志伟、杨柳、董国昭,联系电话:010-68912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