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新体系教师岗位升级聘用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打造一支与世界一流大学建设目标相适应的高水平师资队伍,根据《北京理工大学深化教师聘用制度改革汇聚一流人才队伍的实施意见》《北京理工大学教师“预聘-长聘-专聘”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北京理工大学“预聘-长聘-专聘”岗位聘用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规定及要求,结合学校整体工作部署,现开展2020年新体系教师岗位升级聘用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1.尊重人才成长规律,克服“唯论文”等倾向,避免评价标准“一刀切”,实行差别化评价,支持教师个性化发展;
2.坚持德才兼备,加强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考察力度;
3.充分尊重同行专家的评议意见,注重同行专家及学术共同体的评价;
4. 以人才培养质量、科研创新能力、发展潜力及岗位胜任能力等方面作为评价重点。
二、申报条件
1.学院根据发展目标,结合对标学科同类岗位的聘用条件,自行制定本单位岗位升级聘用条件,报学校备案;原则上不低于北理工发〔2015〕46号文件中附件3-2《预聘-长聘-专聘岗位聘用条件》要求;
2.新体系教师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提出岗位升级聘用申请;
3.预聘岗位教师首聘期考核合格的,可在第二个聘期申请长聘岗位,每人限申请两次;
4.长聘副教授、长聘副研究员岗位在首聘期考核合格后可分别申请长聘教授、长聘研究员岗位。
三、评审程序
1.个人根据聘期工作及自身发展情况向所属学科所在学院自行申请岗位升级聘用,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北京理工大学新体系教师岗位升级聘用申请表(个人)》。
(2)提交不超过5项代表性成果,包括但不限于高水平论文、著作、新产品、新工艺、重大咨询报告、发明专利、技术标准、科技奖励等形式。
2.师德师风考察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等进行全面考察。
3.材料公示
各单位将申请人相关材料集中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并告知本单位所有人员。
4.同行评议
学院从海内外高水平大学或科研机构中邀请同行专家对申请人的学术水平、发展潜力等进行综合评议。长聘副教授、长聘副研究员岗位申请人需获得不少于6位评审专家的实质性反馈意见,其中海外专家(外籍)反馈意见原则上不少于3份;长聘教授岗位申请人需获得不少于9位评审专家的实质性反馈意见,其中海外专家(外籍)反馈意见原则上不少于5份。
5.学院、学校评审
学院及学校评审工作根据学校相关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四、时间安排
学校将集中开展岗位升级聘用评聘工作,申请人所在单位须在2020年4月24日前完成学院同行专家评议工作,并将附件材料提交到人力资源部师资培养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hizike@bit.edu.cn,纸质版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董国昭 刘骁 联系方式:68912338
附件:1.北京理工大学新体系教师岗位升级聘用申请表(个人中文版)
2.北京理工大学新体系教师岗位升级聘用评审表(单位)
3.北京理工大学新体系教师岗位升级聘用同行评议专家名单备案表
4.北京理工大学新体系教师岗位升级聘用同行专家评议意见表
5. 北京理工大学新体系教师岗位升级聘用申请人员信息汇总表
北京理工大学人力资源部
2020年0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