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北京理工大学专业技术二级、三级岗位增补聘任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加快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根据《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破除“五唯”等相关文件,按照学校发展需求,综合考虑人员退休、变动、职务晋升等因素,现开展我校专业技术二级、三级岗位增补聘任工作。
一、实施范围
本次增补适用于学校在岗并且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全员合同制教师,不含新体系年薪制人员,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管理岗人员依托所在学科进行申报。
二、申报条件
1. 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能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
2. 以“四个相统一”、“四有”好老师和“四个引路人”为标准,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爱岗敬业,恪尽职守,甘于奉献。在教书育人工作中坚持育人为本、立德树人,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言传和身教相统一,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因材施教,教学相长。
3.业务条件按照《北京理工大学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党发[2008]12号)附件1、2执行。
三、组织机构
各二级单位成立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分委会,负责审核申报材料,评审推荐本单位专业技术二级、三级岗位拟增补聘任人选。聘任分委会由9-11人组成,成员应包括:院长(或部门负责人)任主任、分党委书记任副主任、学院岗位聘用分委会成员。各单位可聘请院外本学部委员担任聘任分委会委员。
学校组建校专业技术岗位增补聘任专门委员会,负责此次全校专业技术二级、三级岗位增补聘任人选的评审工作,成员主要包括:院士,部分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委员会、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及相关领域专家。
四、工作程序
1.组织动员。各单位成立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分委会,委员名单报送至学校备案,并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申报。
2.个人申报。申报人员填写《专业技术岗位增补聘用申请表》,并对照岗位聘用条件,准备有关佐证材料。
3.单位评审。各单位分委会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开展本单位专业技术二级、三级岗位增补聘任申报人员资格审查和评审推荐工作。
4.学部评审。各学部委员会负责评审各单位推荐的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拟增补聘任人选,其中正常指标等额评审,竞聘指标差额(1/2向下取整)评审。
5.学校审定与评审。学校组建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增补专门委员会,对各学部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拟增补聘任人选进行审定;对各单位推荐的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二级,其他系列专业技术二级、三级岗位拟增补聘任人选进行统一评审。
6.结果公示。评审结果确定后,公示5个工作日。
7.签约上岗。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结果报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通过后予以聘任,并签订岗位目标责任书。
五、聘期管理及待遇兑现
本次增补聘任专业技术二级、三级岗位聘任期限为:2020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其中,聘期期间需办理退休手续的,聘任时间至退休时终止,到期办理退休手续。相关待遇按2020年1月1日起予以兑现。
六、具体工作安排
12月27日:发布通知,启动专业技术二级、三级岗位增补聘任工作。
1月6日前:各单位完成本单位专业技术二级、三级岗位增补聘任工作,排序报送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二级、三级岗位拟增补聘任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1月10日前:完成学部评审环节。
1月17日前: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增补聘任专门委员会完成对各单位推荐拟增补聘任人员审定和评审工作,并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工作安排如有变化,以人力资源部通知为准。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按时间节点开展工作,并于1月6日(星期一)前报送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分委会委员名单、推荐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纸件材料提交至人力资源部师资培养室(中心教学楼207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shizike@bit.edu.cn。
联系人:董国昭、石紫月、刘骁
联系电话:010-68912338
附件:1.二级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分委会委员名单(模板)
2.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请审批表
3.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
4.《北京理工大学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党发[2008]12号)附件1、2
人力资源部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