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人函〔2019〕34号
各单位:
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和《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工财函〔2019〕37号)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我校2019年度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申报工作,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及选拔培养方式
(一)申报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到2019年5月31日);
3.政治素质高,服从大局,维护国家利益;
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守会计职业道德;
5.具有充足时间、精力参与相关的国际交流和合作活动;
6.具有一定的企业会计准则实务经验和会计理论基础,在某一个或几个专业领域具有一定见解;
7.沟通能力强,能够熟练应用英语进行专业讨论;
8.获得本人所在单位的同意和支持。
最近5年内因执业活动违法、违纪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或因直接过失给本单位造成不利后果或不良影响的,不得参加选拔。本人所在单位最近5年内存在严重违反会计法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且与本人执业活动或职权范围有直接关系的,不得参加选拔。
(二)选拔方式
培养对象的选拔由会计准则委员会统一组织。包括正式申报、笔试、面试、审定人选、公布公示等环节。其中,笔试考试时间为2019年5月18日上午8:30-12:00,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培养方式
按照灵活科学、因材施教、学以致用的思路,采用集中、分散培训与自我提升相结合、国际研讨与实践研习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培养和提高学员会计实务与理论、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研究、对外交流等能力和水平。培养工作计划于2019年8月开始,培养周期为3年。
二、 申报方式
(一)申报材料
申报人员按财会〔2019〕3号文件要求填写《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候选人申请表》(附件2),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学历或学位证书复印件、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外语能力证明文件复印件、发表论文复印件、发表专业著作封面和封底复印件、获奖及表彰证书复印件等。已获得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需提交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通过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评结合考试的,需提交通过考试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申报单位认真审核上述材料,填写《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申报汇总表》(附件3),由人力资源部和计划财务部提出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
其他选拔培养事项请登录中央国家机关会计网参看财会〔2019〕3号及国管财〔2019〕46号具体要求。
(二)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于3月22号(星期五)下班前将以下材料交人力资源部师资培养室,同时将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shizike@bit.edu.cn。
1.《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候选人申请表》;
2.相关证明材料1套;
3.《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申报汇总表》1份。
三、 其他事项
相关事宜请联系人力资源部师资室。
联系人:周雪源、刘骁;联系电话:68912338。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工财函〔2019〕37号)
2.《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候选人申请表》
3.《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申报汇总表》
北京理工大学人力资源部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