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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工勤技能岗位人员职业技能认定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队伍建设,促进工勤技能岗位人员发展,根据上级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拟开展工勤技能岗位人员职业技能认定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工种

我校A系列工勤技能岗位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及工作性质进行培训报考,具体工种信息详见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职业技能评价网上服务平台。

二、申报条件

(一)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

满足以下条件:

取得本工种技师职业技能证书后,连续从事本工种工作满5年(2021年及以前取证)。

(二)职业资格二级(技师)

满足以下条件其一:

1.取得本工种高级职业技能证书后,连续从事本工种工作满8年(2018年及以前取证)。

2.取得高级职业技能证书满5年(2021年及以前取证),工龄满25年(2001年及以前参加工作)。

(三)职业资格三级(高级)

满足以下条件其一:

1.取得本工种中级职业技能后,连续从事本工种工作满7年(2019年及以前取证)。

2.取得中级职业技能证书满5年(2021年及以前取证),工龄满20年(2006年及以前参加工作)。

(四)职业资格四级(中级)

满足以下条件其一:

1.取得本工种初级职业技能证书后,连续从事本工种工作满5年(2021年及以前取证)。

2.取得初级资格职业证书满5年(2021年及以前取证)且工龄满10年(2016年及以前参加工作)。

3.未取得初级职业技能证书,从事本工种工作满10年(2016年及以前参加工作)。

4.未取得初级职业技能证书,工龄满15年(2011年及以前参加工作),从事本工种工作满5年(2021年及以前从事本工种)。

(五)职业资格五级(初级)

满足以下条件:

从事本工种工作满2年(2024年及以前参加工作)。

(六)其他事项

1.有效证书应为由中央国家机关工人考核委员会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2017年6月以后经学校批准报名并由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或通过北京市鉴定管理中心会商认定备案的职业资格证书。不属于上述范围的职业资格证书,学校不予认可。

2.持有技工学校、职高、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证书者,在校学习时间可作为相关工种的申报工龄。

3.获得国家一类职业技能竞赛个人前10名者,持有效获奖证明申报上一等级职业技能认定不受工龄、持证年限限制,获奖者仅享受一次放宽年限的政策优惠。

4.获得省部级以上技术成果奖、劳动模范称号、国家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个人前10名者,除工龄和持证年限均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外,可放宽申报上一等级职业技能认定相关工种的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获奖者仅享受一次放宽年限的政策优惠。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高一级职业技能认定:

(1)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在处分(影响)期内的;

(2)近三年因未能完成本职工作绩效考核标准要求,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

(3)长期脱岗人员。

三、报名相关事宜

(一)报名程序

职业技能认定按个人申报、单位资格初审、学校资格复审、学校评审、通过评审人员前往培训鉴定机构报名的程序进行。

(二)报名材料

1.单位提交部分:

(1)《2026年度北京理工大学职业技能认定报名人员情况汇总表》;

(2)《北京理工大学工人申报(高级)技师业绩考核评分表》。(仅申报二级及以上职业技能认定提供)

2.个人提交部分:

(1)《2026年度北京理工大学职业技能认定申报表》;

(2)《职业资格证书》及有关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各单位需组建本单位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人数应大于5人,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任主任委员,认真审核申报人员资格情况,严格评审把关,党政领导及评审委员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请各单位于2月27日下班前将本单位的申报材料提交至人力资源部培养发展室(中心教学楼207办公室),表格电子版发送至peifashi@bit.edu.cn,逾期不再受理。

四、聘岗事宜

取得有效证书且符合相应岗位聘用条件的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规定进行聘岗,岗位待遇自聘至相应等级岗位次月起兑现;办理退休手续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学校不再进行岗位聘用及待遇兑现。

五、其他事项

报名职业技能认定人员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阅相关信息,网址:https://rsj.beijing.gov.cn/ywsite/zyjd/

联系人:杨柳、董国昭 联系电话:68912338


附件:1.《2026年度北京理工大学职业技能认定报名人员情况汇总表》

    2.《2026年度北京理工大学职业技能认定申报表》

    3.《北京理工大学工人申报(高级)技师业绩考核评分表》



北京理工大学人力资源部

2026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