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示

关于开展2023年北京理工大学“懋恂育人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进一步加强教师典型选树与宣传工作,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北京理工大学“懋恂育人奖”评选表彰工作,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懋恂育人奖”以学校“三全育人”先进典型评选为基础,评选工作以《北京理工大学“三全育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标兵评选表彰办法》为依据,下设“懋恂育人”先进集体、“懋恂育人”先进个人和“懋恂育人”标兵,先进个人分为教学科研类、党建思政类、管理服务类。

二、评选范围

“懋恂育人”先进集体的评选范围:学校内设二级机构及教学团队、科研团队、机关处室、后勤班组等。

“懋恂育人”先进个人和标兵的评选范围:学校聘用的在职教职工,原则上在校工作三年及以上。

重点表彰长期投身于一线工作的教职工和集体,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参与党建思政类、管理服务类先进个人评选。获得“三全育人”先进典型的集体和个人五年内不得重复申报该奖项。

三、基本条件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热爱高等教育,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等工作全过程,示范引领作用发挥明显,育人成效显著。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近年来无违法违纪、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

“懋恂育人”先进集体、“懋恂育人”先进个人和“懋恂育人”标兵评选条件分别依照《北京理工大学“三全育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标兵评选表彰办法》中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标兵条件执行。

四、申报推荐名额

本次全校评选表彰“懋恂育人”先进集体不超过3个,“懋恂育人”先进个人不超过30人(其中教学科研类、党建思政类、管理服务类每类不超过10人),标兵不超过3人。“懋恂育人”标兵在“懋恂育人”先进个人范围内遴选评定。

各单位申报先进集体不超过1个,申报先进个人按照教学科研类、党建思政类和管理服务类进行名额测算分配,其中测算名额小于0.5的分配1个,多于0.5的分配不少于2个,申报推荐名额分配参见《推荐名额分配表》。担任管理职务的专任教师参评教学科研类先进个人需通过专业学院申报。

五、评选程序

1.申报推荐

6月25日前,各单位完成组织申报和评审推荐工作,确定推荐候选集体和个人并将申报材料报送党委教师工作部。各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组成由单位党政领导、教代会代表和教师代表参加的推荐小组,按照相关要求做好本单位评选推荐和材料审查工作。机关职能部门推荐的集体和个人由机关党委负责统一组织申报。

2.学校评审

“懋恂育人”评选工作小组将择期进行评审,评选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提请党委常委会审定。

3.集中表彰

在2023年教师节表彰大会中,学校将对获奖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标兵进行集中表彰。

六、材料提交

各单位推荐的“懋恂育人”先进集体均需填写《2023年北京理工大学“懋恂育人”先进集体推荐表》(附件3),“懋恂育人”先进个人、标兵候选人需填写《2023年北京理工大学“懋恂育人”先进个人、标兵推荐表》(附件4),并填写《2023年北京理工大学“懋恂育人”表彰推荐汇总表》(附件5),申报同一类奖项人员需在汇总表中进行排序。

先进集体和个人应重点提供近5年的主要工作事迹,标兵应提供近15年的主要工作事迹。事迹内容应对标评选条件,聚焦在育人工作中取得的突出成效和先进经验,确保事迹客观真实,内容丰富。

各单位需在6月25日12:00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中关村中心教学楼209室、良乡东校区文萃楼A栋419室)。

提交材料如下:

(1)纸质版(一式一份):附件3、附件4、附件5,需签字盖章,无需装订;证明材料请单位严格审核即可,无需报送;

(2)电子版:将附件3、附件4、附件5汇总后打包压缩。压缩包命名为:单位名称+懋恂育人奖;压缩包内文件命名为:单位名称-附件X-姓名,发送至邮箱jsgzb@bit.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1.《北京理工大学“三全育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标兵评选表彰办法》

          2.各单位名额分配表

          3.2023年北京理工大学“懋恂育人”先进集体推荐表

          4.2023年北京理工大学“懋恂育人”先进个人、标兵推荐表

          5.2023年北京理工大学“懋恂育人奖”表彰推荐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