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助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相关工作的通知
根据《海淀区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工作指南》(2022年1月),现将学校协助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以下简称《工作居住证》)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根据《关于实施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制度的若干意见》(京政办发〔2003〕29号),为进一步优化首都人才发展环境,吸引并鼓励各类优秀人才来京创业和工作,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实施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制度。
持《工作居住证》主要在以下方面享受北京市市民待遇:
1、其子女在京入托、入中小学就读,免收借读管理费;可为子女办理在京“一老一小”医疗保险;
2、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商品房、批准上市的已购公房和存量房,按有关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可购买二套商品房;
3、按照公安部的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可在本市办理因私出国商务手续;
4、可申请办理驾驶证或临时驾驶证以及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
5、可在本市创办企业,可以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申请认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和科技项目资助;
6、可列入本市人才培养计划,并可参加本市有关人才、专家奖励项目的评选;
7、可参加本市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考试)、执业(职业)资格考试、执业(职业)资格注册登记;
8、可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可按有关规定在本市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
二、申报范围
根据《海淀区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办理指南》(2022年1月)中的申报条件有关要求,申报人员需是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且在签订合同后工作满1年(12个月)的学校经费B系列人员,月应税收入一般应达到本市全社会职工月平均工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1.2倍且每个月应达到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以上;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的人员;
2.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资格、资质人员;
3.国家和本市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哲学社会科学等类奖项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的获奖人;
4.在新型研发机构、创新型总部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科技创新主体中工作,在本市近三年每年应税收入超过上一年度本市全社会职工平均工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4倍;
5.在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金融机构等科技创新服务主体中工作,在本市近三年每年应税收入超过上一年度本市全社会职工平均工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8倍;
6.以第二作者(含)以上身份取得1项发明专利授权或3项其他专利授权或3项软件著作权登记,其相应知识产权成果在京落地转化并取得较好经济社会效益的人员;
7.近3年累计自主投入超过500万元或股权类现金融资大于1000万元或近三年平均每年纳税500万元以上的创新创业团队,其持股比例不低于5%且排名前五位的自然人股东;
8.对本市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或文化创意贡献突出且近三年每年纳税额20万元(含)以上的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等人员(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才资源供求情况,适时调整纳税额度)。
三、个人申报
请符合条件、有实际需求的人员进行申报,并于2022年6月30日17:00前将《个人申请表》纸质版提交至人力资源部人事教育室(中心教学楼108),如因学校疫情防控要求暂不能提交纸质版的可扫描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renshichu@bit.edu.cn,根据疫情形势和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另行补交纸质版材料。
四、其他说明
学校根据申报情况,结合办证指标开展后续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杨柳/姚念深 68912385/68912334
附件1:《海淀区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工作指南》(2022年1月)
附件2:《个人申请表》
人力资源部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