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北京理工大学2025年度博士后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
为加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建设,进一步提高博士后工作水平,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评估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8〕115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25年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25〕6号)有关要求,现将我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评估范围
2022年1月1日前设立的2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见附件1)。
二、 评估组织
评估工作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组织部署,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负责评估工作的组织、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
学校相关工作由人力资源部博士后管理办公室统筹开展,具体工作由各流动站主责单位牵头开展,协同单位配合完成(分工见附件1)。
三、 评估内容及时间安排
1.设站单位填报评估调查表(2月10日—3月5日)
各流动站主责单位在协同单位配合下,梳理相关工作情况,客观全面填报评估调查表。
填报方式为:凭“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https://www.chinapostdoctor.org.cn/home,网址下同)账号、密码登录“博士后工作评估”板块。
2.组织博士后填报在站成果及评估调查表(2月10日—3月5日)
各流动站主责单位在协同单位配合下,组织在站和出站时间为2024年9月1日之后的博士后人员填报在站成果(名单见附件2)。各单位要组织相关博士后人员对照《评估指标说明》客观全面填报在站成果,确保全员通知到位、成果应报尽报。
填报方式为:博士后凭办理进站手续时使用的账号、密码登录“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个人情况—在站期间成果”栏目下补充填写在站成果。
3.组织合作导师填报评估调查表(3月5日—3月14日)
各流动站主责单位在完成评估调查表填报后,遴选5名合作导师填报评估调查表。遴选的合作导师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表现,熟悉博士后招收工作,在博士后培养方面有突出成果。
账号分配与填报方式为:各流动站主责单位登陆“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进入“博士后工作评估”板块分配合作导师账号、密码,组织合作导师登陆“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进入“博士后工作评估”板块在线填写合作导师评估调查表。
4.学校审核(3月14日—3月20日)
各流动站主责单位在认真填报、全面审核的基础上线上提交流动站及合作导师评估调查表;同时提交评估工作报告(示例见附件3),评估工作报告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3月14日前提交至人力资源部博士后管理办公室(中关村校区中心教学楼208、良乡校区机关楼A415)。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流动站综合评估是保障博士后工作正常开展的基础,对评估不合格的流动站将视具体情况责令限期整改或直接撤销设站。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规范有序开展评估工作。
2.高质高效填报。加强博士后工作情况梳理和工作成效总结,全面客观填报数据,确保材料真实准确;务必做好安全保密工作,不得填报涉密内容。
3.坚持以评促建。切实将流动站建设作为博士后队伍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总结工作经验、堵塞短板漏洞、形成长效机制,不断推动博士后工作高质量发展。
联系人:孙川东、杜娟
联系电话:010-68914539
附件:
1.参加评估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一览表
2.各流动站博士后人员汇总表
3.评估工作报告示例
4.评估指标(2025年度)
5.评估指标说明(2025年度)
人力资源部
202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