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备份栏目» 旧版网站» 服务指南» 人事教育室» 京外调干办理流程

京外调干办理流程

| 发布日期:2017-03-28  |  浏览量:
京外调干办理程序
一、京外调选人员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绿色通道选调人员
    (1)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
    (2)调任国家重点院校的院(系)主任;
    (3)博士生导师;
    (4)高新工程学科带头人;
    (5)中科院“百人计划”人员;
    (6)中科院创新岗位首席研究员;
    (7)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员;
    (8)九五以来获得国家级科技奖项人员;
    (9)国家重点工程项目负责人;
    2.计划内选调人员
    (1)专业技术人员。一般应为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其中京内紧缺专业人才或核心业务岗位所需人才,可适当放宽到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获得相关领域省部级科技奖项和国家技术专利人员,可放宽到大专学历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2)管理人员。担任副处级以上行政职务人员,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技能人才。应为京内紧缺的专业人才并到基层一线从事相关技术工作,具有中等专业技术学校以上学历和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获得中华技能大赛奖项人员、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可放宽到高级工技术等级。
    上述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处级)人员不超过45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不超过50岁。特殊急需技能型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50岁。
二、准备材料:
(一)绿色通道选调人员
    (1)《因工作需要从京外调配人员办文备案表》1份;
    (2)《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2份;
    (3)分管人事工作领导同志同意选调相关人员到京工作的内部签报复印件
    (4)学历证书(初始学历和最高学历)、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文件)、职务任命文件复印件;
    (5)主调人符合绿色通道选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6)主调人京外单位同意调出函及京内单位同意接收函复印件
    (7)主调人结婚证复印件
    (8)随调人员京外单位同意调出函及京内单位同意接受函 随迁人员的无业证明(须由其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乡镇以上人民政府等出具)、退休证复印件
    (9)随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及独生子女证(二胎须附准生证)复印件,在校证明或无业证明复印件,如涉及再婚情况,应审核丧偶证明或离异后关于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具有合法效力的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
    (10)主调人及随调(迁)入人员常驻户口卡复印件
    (11)主调人及随调(迁)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12)其他需特殊说明的材料。
(二)计划内选调人员
    (1)《因工作需要从京外调配人员办文备案表》1份;
    (2)《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2份;
    (3)分管人事工作领导同志同意选调相关人员到京工作的内部签报复印件
    (4)主调人学历证书(初始学历和最高学历)、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文件)、职务任命文件复印件
    (5)主调人京外单位同意调出函及京内单位同意接收函复印件
    (6)主调人结婚证复印件
    (7)随调人员京外单位同意调出函及京内单位同意接受函 随迁人员的无业证明(须由其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乡镇以上人民政府等出具)、退休证复印件
    (8)随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及独生子女证(二胎须附准生证)复印件,在校证明或无业证明复印件,如涉及再婚情况,应审核丧偶证明或离异后关于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具有合法效力的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
    (9)主调人及随调(迁)入人员常驻户口卡复印件
    (10)主调人及随调(迁)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11)其他需特殊说明的材料。
    随迁子女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且为亲生子女,独生子女年龄为25岁以内,其中已参加工作的可随同调京。非独生子女(系在校生或待业)年龄为20岁以内。收养子女及在国外生育子女(独生子女除外)的随迁,不予以受理。
    另附调动人本人500字业绩说明一份,及相应业绩配套的证明文件(博士生导师需开具京外、京内两单位的聘任文件证明。)单位同时出具300字左右调动理由。
 
    注:以上两表要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填写,表格从人事处网站下载中心处下载(点击下载京外调干相关表格)
    以上所有复印件及打印件必须用A纸报送,除特别要求外,均为一式一份
    报送材料附材料清单,一份
    报送人应审核所报送材料之间的逻辑关系是否清晰,主要证明材料中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等彼此之间是否一致,如果不一致,需由相关机关进行更正或开具证明说明。户籍材料中的有关信息如发生变化,要提前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变更。
三、申请者将以上所有材料装入塑料公文袋(粘扣袋)后报送人事处审查,人事处审查后本人补齐所缺材料
四、人事处将申请材料报送上级部门审批;
五、确认无误的表格电子版发送至信箱zhoulg@bit.edu.cn;
六、办理周期:每3月集中办理上报一次;
    人事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周老师  68912334